我部拟对车辆定点维修机构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6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31台车辆,指挥车5辆,轿车1辆,旅行车2辆,运输车6辆,客车4辆,特种车辆13辆,需招标符合资质的维修机构,实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期限2年。 | 沃尔沃、**汽车、宇通客车、**客车、江铃福特、江淮汽车、**运输车、**运输车、依维柯、徐工重汽、陕汽德龙等品牌。 | 30万元 | 2024年 11月 | / |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特定资质:汽车维修资质二类以上。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同时抄送至****@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某部内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闫先生:177****6759,邮箱:****@qq.com(需方)
王工:0551-****9617,邮箱:****@qq.com(采购代理方)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055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