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廊带及108国道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和逆行抓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汾河廊带及108国道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和逆行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09:37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540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定**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4-****8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路65****园区E-2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5406 |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汾河廊带及108国道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和逆行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七、预算总金额:****384.4
八、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李鑫,宋新峰(第1包采购人代表),王秉雄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4****5406
地址:**省**市**区**路65****园区E-218号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4-****888
地址:**市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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