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拟对****绿色石化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色石化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 ******校区西北侧 | ****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约6650m2,**一幢地上5层的绿色石化综合实训大楼,主要包括6间实训教室、管路拆装实训室、油气储运拆装实训室、两间油品实训室、无机实验室、****实验室等。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8个(其中充电车位1个),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05个,并配套围墙、暖通、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环境局**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 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后一同****处理厂。 2、 废气: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柜,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高空排放。 3、 噪声: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 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实验室废液等分类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