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林下经济发展和推进生态建设发展,实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管理经营水平,按照《****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3〕237号)要求,按照**市2024年林下经济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2024年10月29****财政局****小组对2024年林下经济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完成情况如下:
1.********社完成林下养鸡4000只,补助资金1.2万元,林下养蜂200箱,补助资金2万元,合计拟兑付补助资金3.2万元;
2.**巽坤****公司完成林下养鸡4000只,补助资金1.2万元,林下养蜂30箱,补助资金0.3万元,合计拟兑付补助资金1.5万元;
3.****试验场完成林下养蜂170箱,拟兑付补助资金1.7万元;林下养鸡3500只,养鹅1500只任务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手续不健全,建议1.5万元补助资金不予兑付;
4.**市****公司完成林下原材料加工利用3000吨,拟兑付补助资金30万元;
5.**市****经济**社林下养鸡6000只,养鹅1000只任务没有提供总结及证明材料,不予验收,建议2.1万元补助资金不予兑付。
共计拟兑付补助资金36.4万元,其中:林下养殖(鸡、鹅)兑付补助资金2.4万元,林下养蜂兑付补助资金4万元,林下原材料加工利用兑付补助资金30万元。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1日—11月7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反映,接受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
联系电话:0951-****276
联系地址:****(**市灵州大道76号)
邮政编码:7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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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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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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