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询价公告
使用单位:****四工区
项目名称:****四工区
所在地:**省**市**区
收货地点:**省**市**区**地铁十八****基地
收货地点交通状况(路况、货车规格、载重等):路况好,不限
1.支付条件: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 算。每月15日至下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买方对结算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在收到卖方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货款的60%,150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3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交货验收后6个月)满后30日内无息返还。
2.柴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报价:柴油报价以“元/升”为单位,按2024年10月23日“****委员会(http://drc.****.cn/)” 发布的**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7.22元/升)为基准价,吨升换算比例为1176升/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询价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合同结算依据。每批柴油到站以容量法与流量法相结合交货,按升计量。
3.柴油实行浮动价结算,结算单价 (P)= 结算基准价+ 综合调整值;结算基准价:按送货当日所处阶段“****委员会(http://drc.****.cn/)” 发布的**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7.22元/升)为基准价,吨升换算比例为1176升,综合调整值:超出划定城市范围或账期或支付方式有调整对应的综合费调整值(可正可负);
4.运输服务
投标人提供加油车送达买方指定地交货,投标人报价须包含提供油罐、流动加油设备,并负责送至指定用油设备和车辆,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该设备租用、运输、燃油、安装、使用维修、保养、保险等各项费用。
5.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省内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供应商,报价单后需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结算期:每月15日至次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