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区澥浦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为进—步深化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科学指导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区澥浦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工作。该规划****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园区配套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澥浦镇区城市更新,推动十七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发展,同时为下步项目建设提供法定审批供依据,特开展**市**区澥浦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4)《城市、镇控****审批办法》(2011);
(5)《**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7)《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
(8)《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11)《**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12)《**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13) 《**市**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14)《澥浦镇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1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澥浦镇区范围,**广源路-开源路-汇源路及规划路、西至规划道路及城镇开发边界、南至规划兴浦路、北至山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41.37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市**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市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绿色****示范区、**中心**北部现代化工业强镇、以历史民居为特色的**文旅古镇。
2.2发展规模
根据在编的上位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在澥浦镇区未来人口服务需求、片区人口预测等基础上,规划人口规模约2.7万人。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391.55公顷。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 “一轴一环四片区”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一轴”——“休闲景观轴”:整体美化提升澥浦大河沿线滨河景观,融入大**文化带建设,突出景观人文综合塑造,发展成为澥浦对外展示的城镇窗口,在提升城镇生态景观的同时,为城镇提供休闲、娱乐等游憩场所;
“一环”——“综合服务环”:结合慈海路、**路、汇源路、开源路形成闭环,重点为城镇布局办公、医疗、教育、商业商务、文旅休闲等公共服务配套功能;
“四区”——结合城镇总体布局设置“高品质生活区”、“古镇文旅区”、“创新智造北区”及“创新智造南区”。
3、街区划分
规划将规划片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划分为5个街区,街区编号为ZH10-01至ZH10-05。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441.37公顷,居住人口2.7万。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为470.7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52.17万平方米,**的建设容量318.61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76.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61%。其中,二类居住用地70.16公顷,服务设施用地1.29公顷,其他居住用地面积5.32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1.4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8%。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80公顷,文化设施用地6.24公顷,中小学用地面积9.26公顷,体育用地0.5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02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08公顷,科研用地0.49公顷,文物古迹用地0.34公顷,宗教用地0.67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9.1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43%。其中,规划商业用地17.84公顷,商务用地10.53公顷,娱乐康体用地面积0.18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0.12公顷,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44公顷。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09.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91%。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9.1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40.10公顷,主要位于澥浦镇区南、北侧。
4.5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广场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行政办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社会福利、社区管理与服务、市政交通设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47.5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14%,其中公园绿地28.47公顷,防护绿地19.08公顷。
6.2水系
澥浦大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侧、兴建**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80米;
慈镇**: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侧、澥浦大**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25米;
觉渡大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广源路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25米;
西大河(觉渡大河—中大河段):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南角、慈海路东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20米。
支流:除澥浦大河、觉渡大河、慈镇**、西大河外其余均为城市一般河,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8~50米。
(1)高速公路
余慈东西横线:西接余慈高速**互通,**骆驼**互通,为**与**的高速连接线,道路红线宽34米。具体建设形式以道路工程方案为准。
(2)快速路
**大道:是**市域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南串联**,向北连接**,道路红线宽50米。具体建设形式以道路工程方案为准。
(3)主干路
慈海路:片区内南北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镇浦路:片区内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50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4)次干路
汇源路:片区内南北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兴建路:片区内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开源路:片区内南北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28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广源路:片区内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兴浦路:片区内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5)支路
片区内部支路主要承担地块出入口设置,路网交通流量集散的功能,以及起到完善路网功能结构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及现状用地权属进行合理布置。根据交通流量预测,结合道路周边地块出入需求,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8-28米,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消防站布局:本规****大队****基地以提供服务,****消防站。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4)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