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怒江兰坪东明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325MA7C9C774J | 建设单位法人:杨浩 |
李杰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县沧江路47-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华电怒江兰坪**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县 **兰坪县通甸镇**村、弩弓村、箐头村周边 |
经度:99.42198 纬度: 26.7073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5 |
怒环审兰〔2023〕4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611.2 |
151.17 | 运营单位名称:**** |
****3325MA7C9C77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2MA6NRD917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2097XG | 竣工时间:2023-07-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8977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项目安装容量(直流侧)为62.077680MWp,采用545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额定容量(交流侧)为50MW。(2)项目占地面积105.55hm2。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安装容量(直流侧)为62.077680MWp,采用545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额定容量(交流侧)为50MW。(2)实际工程占地面积为96.67hm2,实际占地面积较环评减少8.88hm2。2号地块和4号地块新增占地面积合计14.81hm2,新增占地面积(14.81hm2)占环评阶段总占地面积(105.55hm2)的14.03%,未超过30%。 |
(1)无变动。(2)实际占地面积较环评减少8.88hm2,新增占地面积(14.81hm2)占环评阶段总占地面积(105.55hm2)的14.03%,未超过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站是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将太阳辐****发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是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将太阳辐****发电站。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光伏发电实质是将光子能量转换为电能,不涉及矿物燃料,在转换过程中无废气排放。(2)废水防治措施:升压站依托《**华电怒江兰坪县**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生活污水依托《**华电怒江兰坪县**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期太阳能板组件通过擦洗方式,清洗废水在擦拭过程中少量被蒸发,其余清洗废水流在光伏板下的植被上,由植被吸收、土壤吸收或自然蒸发,项目废水不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围墙和房间隔声。(4)固废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依托已建成的**一期,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和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二期变压器下方的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5)生态治理措施:升压站绿化依托《**华电怒江兰坪县**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光伏电板底部以生态修复为主,局部地块先以紫花苜蓿进行土壤改良,再根据土壤测试情况选择中草药、牧草等种植。(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设置事故油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齐环境应急物资。(7)电磁辐射防治措施:升压站电气设备集中布置,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防治措施:光伏发电实质是将光子能量转换为电能,不涉及矿物燃料,在转换过程中无废气排放。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办公生活区,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食堂油烟产生。(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依托“**华电怒江兰坪县**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建升压站办公生活区,该办公生活区已建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升压站绿化,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由于项目所在区域降雨较频繁,太阳能电池板主要通过雨水冲刷清洗,无需专门对太阳能电池板进行清洁,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产生。(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围墙和房间隔声。(4)固废防治措施: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危废暂存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广莱****公司清运处置;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目前,尚无危险废物产生。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5)生态治理措施:项目依托**一期已建升压站,该升压站已采取灌木+植草的方式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为600m2。项目光伏发电区草本以生态修复为主,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太阳能电池板下草本植被长势良好。(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项目每台35kV箱式变压器均配套设置3.52m3事故油池1个,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升压站主变压器所在区域已配套设置65.1m3。本项目2号主变压器下方配套设置49.5m3事故油池1个。2024年4月,****编制《**华电怒江兰坪**二期50MW光伏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5月8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3325-2024-001-L。项目光伏发电区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器已配备灭火器,升压站已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7)电磁辐射防治措施:项目依托**一期已建升压站,该升压站电气设备集中布置,已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无变动。(2)废水防治措施:无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产生。(3)噪声防治措施:无变动。(4)固废防治措施:无变动。(5)生态治理措施:无变动。(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无变动。(7)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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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实施全过程管控。(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3)废蓄电池、废机油、涉危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危废台账管理。废光伏组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通甸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不得自行焚烧。 |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实施全过程管控。项目废旧光伏组件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该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广莱****公司清运处置;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2)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危废暂存间,该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墙裙已采取防渗措施,已粘贴相关标志,危废管理制度已上墙,已建立危废进出台账。“**华电怒江兰坪县**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已包括该危废暂存间。(3)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本项目废旧光伏组件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该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目前,项目尚未产生废旧光伏组件。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危废暂存间,该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墙裙已采取防渗措施,已粘贴相关标志,危废管理制度已上墙。“**华电怒江兰坪县**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已包括该危废暂存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广莱****公司清运处置;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办公生活区,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及捕杀野生动物。 | 项目施工期已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树木及捕杀野生动物。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 项目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2024年4月,****编制完成《**华电怒江兰坪**二期50MW光伏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5月8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3325-2024-001-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依托“**华电怒江兰坪**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110kV升压站和110kV升压站至**一期3#地块的2回35kV集电线路。该升压站内已建成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办公生活区、****处理站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华电怒江兰坪**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110kV升压站和110kV升压站至**一期3#地块的2回35kV集电线路。该升压站内已建成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办公生活区、****处理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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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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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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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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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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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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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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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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