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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对〈****大******五号矿井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五号矿井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国家规划的**吐哈煤田**大******,行政区划属**市**区。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主要改造内容为:调整煤组开采顺序,煤组间采用上行式开采,先期开采二煤组(22、23、24、25号煤层),后期开采一煤组(18、19、20、21号煤层),煤组内仍采用下行式开采;调整首采区,首采区由一、二盘区变更为三、四盘区,盘区接续顺序为四盘区→三盘区→五盘区→六盘区→一盘区→二盘区→七盘区→八盘区;调整采掘工作面位置;新增开采二煤组时主要运输设备;变更大****五号矿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将原有矿井水处理后用于华电**大**2×660兆瓦电厂工业用水途径变更为处理后用于****高含盐渍区荒漠造林项目;拟建设“防渗蓄水池”一座,解决矿井涌水临时储存问题;建设110千伏**湖-徐矿线及110****电站。项目总投资约29614.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21%。
根据**格润特****公司编制的《****大******五号矿井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24〕156号),项目符合自治区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大******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轻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发、边恢复”的原则,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工程的生态重建和恢复。对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裂缝、平整土地,开采过程中定期巡查,对裂缝、沉陷进行动态观测。持续做好防渗储水池、试点荒漠林项目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矿井建立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站对开采工作面地表移动变形进行观测;建立采动影响边坡岩体稳定性监测系统;建立生产期生态影响监测系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闭矿期继续进行生态治理,尽最大可能恢复及改善因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拆除一切无用建(构)筑物,平整场地,清除固废,将清除后的固废填入废弃的井筒内。按自然**部门要求,达到矿山土地整治要求后方可撤离。地下开采的矿井闭矿后应将井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优先回用于井上井下消防、防尘洒水用水、黄泥灌浆用水等,剩余部分用于**绿化、荒漠造林灌溉,冬季储存于防渗蓄水池。****电厂****处理站****电厂负责运营)。持续做好荒漠造林项目及防渗蓄水池的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加强区域地下水保护,实施保护性开采措施,采用“边采边探”的技术方法,在开采有透水可能的区域时采取降低开采厚度等保护性开采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测。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目前大**五号矿井改造项目日常****电厂,原煤破碎筛分、储存、运输及转载均利用现有工程,本项目无新增大气污染物产排,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原环评措施。
(五)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运营期新增西回风立井、东回风立井掘进矸石,回填废弃巷道和塌陷区。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储存、转移等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填埋场处理。
(六)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营期厂界昼、夜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防渗事故水池,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事故池严禁挪作他用。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保障,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八)必须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提条件之一。
(九)项目稳定达产运行后,应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3-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实施后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三、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