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县五丰村商务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1006.0870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1006.0870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修改为:184035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附表 商务标评审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投标报价修改为: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0870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184035元。
2、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 ****435元~****783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3.评标基准价计算球号对应修改如下:
对应 球号 | 招标人意向 投标评审价A(元) | 权重B |
1 | ****435 | 30% |
2 | ****070.0 | 32% |
3 | ****704.8 | 34% |
4 | ****339.5 | 36% |
5 | ****974.3 | 38% |
6 | ****609.1 | 40% |
7 | ****243.9 | 42% |
8 | ****878.7 | 44% |
9 | ****513.4 | 46% |
10 | ****148.2 | 48% |
11 | ****783 | 50% |
三、时间修改安排如下: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 2024年 11 月 17日9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11月 8 日17时00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
四、招标文件以《**县五丰村商务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0.31》为准,电子招标文件以《**县五丰村商务楼建设项目[2.0].招标文件》为准。
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