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片区JH-D3-01地块位于**市**市G105国道与金虎东路东南方向200m处。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4°48′37.34094″E,24°52′24.40641″N。地块占地面积为358215.20m2,该地块历史上曾用作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田、****基地、坑塘水面、旱地、农村道路、果园用地,地块目前处于收储状态,******局提供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文件可知,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一类建设用地,属于GB5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一类建设用地教育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龙****服务中心委托******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地块安全利用,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10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土壤快筛检测等工作。根据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等情况,我单位最终编制形成了《**市**片区JH-D3-0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本次报告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进行调查描述,得出调查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市**片区JH-D3-0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调查结论为:
(1)资料分析:根据资料分析,本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未进行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也未发生污染事故。
(2)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勘查,本地块当前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未发现其他固废、危废以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根据快速检测结果显示,8个土壤样品的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人员访谈:根据人员访谈,本地块当前及历史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迹象,无外来填土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历史,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4)污染源调查情况: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存在污染源主要为:**稀土****公司,经调查分析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气及地下水对地块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本报告认为**市**片区JH-D3-01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良好,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