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前公寓7幢101室房屋转让公告(二次)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府前公寓7幢101室房屋转让项目(二次)
三、项目信息:
1、标的信息:****府前公寓7幢101室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附件自行下载)。
2、标的评估价:评估总价701400元。
3、评估机构:**苏信房****公司****公司。
4、预展时间:2024年11月1日11:00-2024年11月15日11:00。
5、预展地点:**省**市府前公寓7幢101室。
6、其他说明:该标的建筑面积117.35㎡,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要求:
1、转让价格:底价70.14万元。
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3日内缴纳。
五、交易方式:
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71000.00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报名时间截至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受让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时起,2024年11月15日11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二、上述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500 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受让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转让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受让方应于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出让金。
十二、意向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转让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2、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转让底价报价(其他意向受让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4、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5、本次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和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受让方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的承担方分别承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则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
(2)**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2、意向受让方对**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市公共**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4.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十五、对本次出让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转让方信息
名称:****
地址:**市国庆中路6号
联系方式: 印军 0523-****5299
2.组织方信息
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0523-****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3-****4126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