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城区门面房拍租公告
**县**门面房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4)16号 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县**部分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1.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36号3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37000元;
1-2.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38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29000元;
1-3.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40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29000元;
1-4.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42、44号4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0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45000元;
1-5.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46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26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2000元;
1-6.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44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1000元;
1-7.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46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1000元;
1-8.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0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6000元;
1-9.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2号附1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8500元;
1-10.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2号附2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6700元;
1-11.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4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35000元;
1-12.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48号附1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9000元;
1-13.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83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25000元。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门面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8)****56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4082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1开标室。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拍租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间。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银行**支行,开户名称:****,账号:20109 00000 44980 6)。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标的****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公司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4年11月20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标的1至标的11中的标的物由原门面房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应按原合同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至2024年11月15日,从2024年11月16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逾期未搬离,委托方将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收取原门面占用费(即原合同日租金的4倍收取),并赔偿合法竟得人向委托方索赔的连带损失。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标的竞得人应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内,****公司签订的《委托拍租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7.标的原承租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竞租手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逾期或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
2024年11月1日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1.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36号3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37000元;
1-2.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38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29000元;
1-3.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40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29000元;
1-4.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42、44号4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0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45000元;
1-5.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中路46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26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2000元;
1-6.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44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1000元;
1-7.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46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1000元;
1-8.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0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16000元;
1-9.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2号附1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8500元;
1-10.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2号附2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6700元;
1-11.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人民东路154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35000元;
1-12.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48号附1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9000元;
1-13.标的物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83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门面房年租金参考价约25000元。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门面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8)****56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4082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1开标室。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拍租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间。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银行**支行,开户名称:****,账号:20109 00000 44980 6)。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标的****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公司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4年11月20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标的1至标的11中的标的物由原门面房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应按原合同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至2024年11月15日,从2024年11月16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逾期未搬离,委托方将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收取原门面占用费(即原合同日租金的4倍收取),并赔偿合法竟得人向委托方索赔的连带损失。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标的竞得人应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内,****公司签订的《委托拍租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7.标的原承租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竞租手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逾期或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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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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