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餐饮服务第三方协助服务单位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街道****三期葵园21-1-2103室
中标(成交)费率:97.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餐饮服务第三方协助服务单位 服务范围:****拟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协助本单位对外餐饮服务项目的第三方协助单位。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的制作与供应,需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满足不同口味和饮食需求;同时,应提供特殊节日或活动期间的特色餐饮服务。根据我单位餐饮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配合我单位进行菜品饮食等各方调整洁、清晰。 服务时间:2年(合同1+1) 服务标准:根据考核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熙霞、方琴、陈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186****174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39****1801。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更兴路6号
联系方式:139****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号楼10楼
联系方式:186****1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186****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