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能源〔2024〕792号
****委员会、****委员会,****公司、中国****公司****公司:
报来《****委员会关于上报500千伏德茂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楚发改请〔2024〕64号)、《****委员会关于500千伏德茂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丽发改请〔2024〕236号)、《****公司关于500kV德茂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452)、《****公司关于500千伏德茂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超高压计划〔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能源局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500千伏德茂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德茂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将满足新能源电力外送消纳需求,提升**、**电网500千伏外送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公司、中国****公司****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
**州**县、**县,**市**县、宁蒗县、**县。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500****电站**工程
1.主变规模
远期规模4×1000兆伏安,本期**2×1000兆伏安。
2.出线规模
500千伏远期出线8回,本期出线2回,分别为至**、金官换流站各1回。220千伏远期出线16回,本期出线6回。
(二)50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金官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
各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三)线路工程
本期**500千伏德茂至**线路,线路长度约97.5千米,其中,利用已建线路(原500****电站至**单回线路)更换耐热导线段长度2.2千米,**线路长度约95.3千米;**500千伏德茂至金官换流站线路,线路长度约61.2千米。
(四)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103064万元。其中,500****电站**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线路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50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动态投资101893万元,由****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金官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动态投资1171万元,由中国****公司****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银行贷款解决。
五、****总院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法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29号)。
****县委政法委员会《**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意见》、****委员会《关于〈****改革局关于对500kV德茂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请示〉的批复》、****委员会《**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登记表》、****委员会《宁蒗县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委员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总院《关于报送**500千伏德茂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电规电网〔2024〕952号)。
****公司《关于**500千伏德茂输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4〕87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省****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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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