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市0-3****中心窗帘采购单位的公告
我委拟选取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进行**市0-3****中心项目窗帘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才能的单位按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0-3****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窗帘采购需求表”。
三、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四、定标原则:****公司的报价总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若出现同等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以“窗帘采购需求表”的产品报价按序号顺序从1-7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五、报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纳税证明(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针对本项目配备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示);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www.****.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6、“窗帘采购需求”报价明细,标明单价、单项总价、合计总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密封报价,报名材料外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等信息。
不按公示提供资料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不含节假日),8: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单位)应对提交的报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将作废报价材料;
(二)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不合理报价的,我单位有权作废报价材料。
八、资料递交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898-****6290。
地址:万****卫健委办公大楼五楼5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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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