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睨环保生态板生产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1MABPQF3T96 | 建设单位法人:严清泉 |
严清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镇山边村横安2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傲睨环保生态板生产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9-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镇山边村横安29号 |
经度:117.83483 纬度: 24.351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0 |
漳**环评审〔2023〕表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1MABPQF3T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681MABPQF3T96 |
**** | 验收监测单位:**安谱****公司 |
****0582MA31PXDW4X | 竣工时间:2024-08-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352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环保生态板(家具板、装修板、装修龙骨等)16000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环保生态板(家具板、装修板、装修龙骨等)6000立方米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进口松木+刨面板+外购桉树板、外购松树板+质检(含水量)+烘干+脲醛胶、面粉+搅拌混合+涂胶+人工拼版+冷压+热压+修边+规格分切+倒角+包装+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进口松木+刨面板+外购桉树板、外购松树板+质检(含水量)+烘干+脲醛胶、面粉+搅拌混合+涂胶+人工拼版+冷压+热压+修边+规格分切+倒角+包装+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三级化粪池、二级生化处理设施等。废气: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40m的烟囱排放;2#厂房生产工艺(搅拌混合、涂胶、冷压、热压等)废气:集气收集系统+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的排气筒;6#厂房生产工艺(搅拌混合、涂胶、冷压、热压等)废气:集气收集系统+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的排气筒;2#厂房机加工粉尘:集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无组织废气:加强集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厂区清扫、员工卫生防护、厂区绿化等。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化粪池等。废气: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40m的烟囱排放; 5#厂房生产工艺(搅拌混合、涂胶、冷压、热压等)废气:集气收集系统+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的排气筒;6#厂房机加工粉尘:集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无组织废气:加强集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厂区清扫、员工卫生防护、厂区绿化等。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 |
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厂内车间生产工序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400.88 | 0 | 0 | 0 | 4400.88 | 4400.88 | / |
0 | 0 | 1.44 | 0 | 0 | 0 | 0 | / |
0 | 0.77 | 1.804 | 0 | 0 | 0.77 | 0.77 | / |
0 | 0 | 0.171 | 0 | 0 | 0 | 0 | / |
0 | 0.054 | 0.138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001 | 0.096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等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标准要求 | 化粪池等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及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40m的烟囱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40m的烟囱排放 | 锅炉烟气出口Q10排放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2 | 5#厂房生产工艺(搅拌混合、涂胶、冷压、热压等)废气:集气收集系统+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的排气筒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5#厂房生产工艺(搅拌混合、涂胶、冷压、热压等)废气:集气收集系统+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的排气筒 | 生产工艺废气出口Q8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
3 | 6#厂房机加工粉尘:集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高度为15m的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6#厂房机加工粉尘:集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高度为15m的排气筒 | 机加工粉尘出口Q9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4 | 无组织废气:加强集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厂区清扫、员工卫生防护、厂区绿化等 |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甲醛)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表3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无组织废气:加强集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厂区清扫、员工卫生防护、厂区绿化等 |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甲醛)排放可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表3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设备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设备合理布局 | 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厂内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 项目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项目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经收集出售给附近农户当作肥料。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空桶经收集在厂区内危废暂存仓库内暂存后定期委托****外运处置。项目化学品空桶(脲醛胶空桶)经收集定点存放,定期由厂家回收后重新利用。项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 项目已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一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经过分类收集和贮存,其转移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经过分类收集和贮存,其转移和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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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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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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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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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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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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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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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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