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2MA4RN3NU44 | 建设单位法人:刘电初 |
刘电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吉庆镇齐心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m3****搅拌站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2-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吉庆镇齐心村 |
经度:111.45768 纬度: 27.9490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1 |
娄环新审〔202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44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2MA4RN3NU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22MA4RN3NU44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1300MA4M603X6Q | 竣工时间:2023-07-01 |
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4kaKc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环评批复为年产10****搅拌站生产线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完成了一条10****搅拌站生产线(不含破碎制砂),行业类别为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 |
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搅拌站生产线,包括破碎筛分制砂生产线1套、搅拌机组1台、配料机1台、800斜皮带机一条,搅拌主楼一栋,筒仓5个,减水剂罐1个、储料棚、过磅房、办公楼及相关的环保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搅拌站生产线,包括搅拌机组1台、配料机1台、800斜皮带机一条,搅拌主楼一栋,筒仓5个,减水剂罐1个、储料棚、过磅房、办公楼及相关的环保配套设施。 |
由于资金原因,破碎制砂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环评批复的生产工艺由贮料、破碎筛分、计量、搅拌工序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的生产工艺由贮料、计量、搅拌工序组成,减少了破碎筛分生产环节,改为外购原料。 |
由于资金原因,破碎制砂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依照环评报告表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文明施工、设置围挡、喷淋洒水、加盖篷布、安装防尘网、设置临时洗车台、密闭式运输等有效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肥,其他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科学布局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制定土地整治、复垦及水土保持计划,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房、料库全封闭,筒仓呼吸孔粉尘采取筒仓自带仓顶除尘器,破碎筛分制砂粉尘在出料口安装喷淋洒水喷头进行洒水抑尘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要求;粉料筒仓放空口粉尘采取放空口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和接料口;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覆盖、清扫路面和加强洒水措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台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运行机械噪声采取基座减振、加强维护和保养等措施;交通噪声采取减速慢行,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搅拌楼封闭,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依法妥善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泥沙作为原料投入生产,不合格废料外运作为路基填土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并制定完善的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时已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工作,出入口处设置了临时洗车台,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在现场搅拌、消化石灰及拌砂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得堆存时间过长,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车辆运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肥,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设置沉砂池,径流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堆乱放;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箱,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制定水土保持计划,工程建成后应无裸露地面,使水土保持功能逐步加强。 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已建设2300m2全封闭厂房,5个粉料筒仓均采用仓顶除尘器除尘,筒仓防空口安装了自动衔接输料口和接料口,搅拌楼建设全封闭厂房。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覆盖、清扫路面和加强洒水措施。经检测,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破碎筛分制砂生产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广场周边已建设有约200m的排水沟,已建设200m3****广场沉淀池一个;搅拌厂房出口设有洗车平台,洗车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一并进入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和生产不外排;厂区南侧建有1个10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在项目办公楼旁建设了化粪池(1.5m3)用于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农肥。 项目通过对设备合理布局,部分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检测,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沉淀池泥沙当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少量不合格产品外运作为路基填土使用,除尘器粉尘当作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厂区内已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当前我单位破碎制砂生产线未建设,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为排污登记,根据规范暂无自行监测要求,后期破碎制砂生产线建设完成后,会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计划。 |
破碎制砂生产线未建设,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和部分喷淋设施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三、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申领相关手续,并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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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沉淀池 | / | 已建设200m3****广场沉淀池一个 | 设备清洗用水和车辆清洗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和生产,不外排 | |
2 | 化粪池 | / | 已建设1.5m3化粪池一个 |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仓顶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 5个粉料筒仓均采用仓顶除尘器除尘,筒仓防空口安装了自动衔接输料口和接料口 |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 |
2 | 全封闭厂房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 堆料场已建设2300m2全封闭厂房 |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通过对设备合理布局,部分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经检测,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依法妥善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泥沙作为原料投入生产,不合格废料外运作为路基填土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沉淀池泥沙当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少量不合格产品外运作为路基填土使用,除尘器粉尘当作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并制定完善的监测计划。 | 本项目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厂区内已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当前我单位破碎制砂生产线未建设,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为排污登记,根据规范暂无自行监测要求,后期破碎制砂生产线建设完成后,会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计划。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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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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