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富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68907XK | 建设单位法人:张金海 |
张金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镇 |
**市**镇乌沙李屋第六工业区兴发南路西一街4号B栋三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改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 乌沙李屋第六工业区兴发南路西一街4号B栋三楼 |
经度:113.7672 纬度: 22.7702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8 |
东环建〔2024〕23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68907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68907XK | 验收监测单位:广****公司 |
914********231117G | 竣工时间: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1K6Ja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投资230万元,占地面积为1400m2,建筑面积为5600m2,主要从事塑胶袋、贴纸的加工生产,环评审批设计年加工生产塑胶袋500吨,贴纸6.5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投资230万元,占地面积为1400m2,建筑面积为5600m2,主要从事塑胶袋、贴纸的加工生产,调试期间年加工生产塑胶袋400吨,贴纸5.2吨。 |
按照调试期间统计数据,未超过环评审批的产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塑胶袋生产工艺流程:PP 塑胶粒→吹膜→折料→制袋→包装出货;PP 塑胶粒→吹膜→折料→印刷→复合→烘烤→分条→制袋→包装出货;贴纸:半成品贴纸→模切/分切(部分印刷)→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塑胶袋生产工艺流程:PP 塑胶粒→吹膜→折料→制袋→包装出货;PP 塑胶粒→吹膜→折料→印刷→复合→烘烤→分条→制袋→包装出货;贴纸:半成品贴纸→模切/分切(部分印刷)→包装出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生产过程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恶臭气体,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2楼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9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40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1;2楼印刷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10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2;3楼与4楼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10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3。 |
原环评审批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实际为2楼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2楼印刷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2;3楼与4楼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3,项目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增加2个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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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648 | 0 | 0 | 0 | 0.165 | 0.16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 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市**和****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 印 刷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时段排气简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项目不使用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一期)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生产过程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恶臭气体,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2楼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9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40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1;2楼印刷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10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2;3楼与4楼吹膜、制袋、封口、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10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 印 刷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 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时段排气简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采取适当墙体隔声、降噪、自然衰减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 项目采取适当墙体隔声、降噪、自然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 项目纸张)边角料、(塑胶)边角料、废包****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桶、废印版交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市**和****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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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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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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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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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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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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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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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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