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因****中核汇能****老高川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04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盖章版文件及可编辑版表格)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招标人;
各投标商的报价必须加盖具有法律相应的公章,电子公章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如开标后发现不满足以上情况,视为废标。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导线 | JL/GIA-240/30 | m | 5320 | |
合计 | 5320 |
三、采购要求
1、材料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到货后乙方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2、交货期:2024年11月15日,投标人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3、交货地点:中核汇能****老高川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省**市**市**县)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中国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最新标准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5、质保期:1年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
7、付款比例:
7.1、到货款: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已到货设备价款的60%。
(1)乙方出具的发货清单一份;
(2)甲方签署的收货清单一份;
(3)提供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交相应金额的额财务收据。
7.2、验收款:在安装完成,性能试验完成并通过360小时试运后,乙方完成以下工作,甲方累计支付至实际验收合格对应设备价款的90%。
(1)完成所有设备的缺陷处理
(2)提供由甲方签署的360小时设备无故障运行验收单;
(3)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
7.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1年。工程交付使用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报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结束。
10、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时间
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10:00(**时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邮编:750000
联系人:陈子伟
电话:181****1950
电子邮箱:****@qq.com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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