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02日-2024年11月04日
**县20万吨铸造装备制造定制厂房项目 (一期)配套工程,****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日历天) |
1 | **** | ****355.90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50 |
2 | **县******公司 | ****537.85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50 |
3 | **县建筑****公司 | ****479.96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5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李慧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214********58945 |
2 | **县******公司 | 候鸿雅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214********33027 |
3 | **县建筑****公司 | 张俊丽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214********4097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县******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县建筑****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党支部。
联系电话:136****0699
电子邮件:****@qq.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园区园区大道13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6****954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12号楼2单元1801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6****1124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