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振阳村三、四组土地流转
盘湾镇振阳村三、四组土地流转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盘湾镇振阳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4-11-01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11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87.00亩
联系方式: 陈玉国(139****9310)
报名时间: 2024-11-01 10:23 至 2024-11-08 11:00
报名地点: 盘****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1-08 11: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振阳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30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87.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为实施规模农业生产,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应村民的要求,现对盘湾镇振阳村三、四组境内的187亩土地进行流转(实际丈量面积),地块位于高速公路东七中沟两侧,详见土地流转地块图。 1、土地流转金额为1100元/亩/年,土地流转服务费70元/年/亩,土地流转金和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指定账户。 2、流转用途为稻麦种植。3、流转土地的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种粮(稻谷)补贴、秸秆离田等其他**政策归中标人所得。4、该流转地块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5、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6、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中标后交接土地。7、若遇洪涝灾害需长时间排涝且排涝经费分摊达4元/亩及以上的,中标方需承担承包面积的排涝经费。8、中标者需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土地流转期满后水系设施完好的无息退还。 9、种植期间秸秆必须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10、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但不得设定抵押。 11、流转土地原则上需进行机插秧栽植水稻。 12、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自行核对丈量流转面积,如未能和发包方核对而造成面积误差的,发包方不予认可。 流转地块按现时状况,若发现私自和农户对接土地流转的,则发包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 ||
项目位置 | **市**县盘湾镇振阳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8.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11-01 10:23至2024-11-08 11:00 | ||
报名地点 | 盘****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08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08 15:00 | ||
交易地点 | 盘****服务中心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为实施规模农业生产,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应村民的要求,现对盘湾镇振阳村三、四组境内的187亩土地进行流转(实际丈量面积),地块位于高速公路东七中沟两侧,详见土地流转地块图。 1、土地流转金额为1100元/亩/年,土地流转服务费70元/年/亩,土地流转金和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指定账户。 2、流转用途为稻麦种植。3、流转土地的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种粮(稻谷)补贴、秸秆离田等其他**政策归中标人所得。4、该流转地块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5、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6、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中标后交接土地。7、若遇洪涝灾害需长时间排涝且排涝经费分摊达4元/亩及以上的,中标方需承担承包面积的排涝经费。8、中标者需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土地流转期满后水系设施完好的无息退还。 9、种植期间秸秆必须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10、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但不得设定抵押。 11、流转土地原则上需进行机插秧栽植水稻。 12、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自行核对丈量流转面积,如未能和发包方核对而造成面积误差的,发包方不予认可。 流转地块按现时状况,若发现私自和农户对接土地流转的,则发包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 ||
交易面积 | 187.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300.00 | ||
保证金 | ¥37000.00 | ||
交易底价 | 11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沈加国 | 联系电话 | 158****5260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振阳村三四组土地流转项目(187亩).pdf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