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蔡家河地区绿道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1********380661Y | 建设单位法人:马向东 |
王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京张路口南60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蔡家河地区绿道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19-****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6-N786-游览景区管理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张山营镇蔡家河流域,涉及张山营镇和**镇2个镇 |
经度:115.89361 纬度: 40.4851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2-22 |
延环保审字〔2019〕0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922 |
294.5 | 运营单位名称:**八达岭****公司****公司 |
****0229MA01X5QB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谱****公司 |
911********463593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463630N | 竣工时间:2020-12-14 |
2020-1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739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慢行道路、生态绿化景观提升、科普游憩服务设施三部分,总用地范围1093hm2,工程建设占地面积15.34hm2,其中利用既有道路改造面积为8.57hm2,新增占地面积为6.77hm2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慢行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游憩服务设施三部分,总占地面积1093公顷,合1.64万亩,工程建设占地面积13.00hm2,其中慢行道路占地面积约为10.56hm2,全部为现状土路改造的慢行道;绿化景观提升占地面积约2.08hm2,游憩服务设施占地面积约0.36hm2。工程总占地面积未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占地面积减少 |
验收阶段慢行道路长度共减少6.531km,新增2处休息木平台、新增路缘石35332延米、新增排水涵洞253延米;实际整理绿化用地增加875m2;实际2处驿站面积减少59m2,3****停车场面积增加320m2,4处生态卫生间面积减少41m2,5处小广场面积减少372.6m2,休息座椅数量减少4处,空间引导标识数量增加20块,导向指示标识数量减少10块;新增路缘石934延米、石笼坐凳69.2延米、安全警示标识5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慢行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游憩服务设施三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慢行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游憩服务设施三部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生态:在缓冲区和实验区边界设置隔离带。游客入园前生态保护培训,禁止高声喧哗、禁止随意践踏草地、禁止采挖植物、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按照该区域的接待能力控制入园游客数量,避免旅游旺季游客大量涌入。为了控制施工人员和游客进入缓冲区,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动物多样性和植物群路进行监测;2、废气:本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在进****停车场时产生的汽车尾气。项目建成后,栽植丰富林地具有净化空气、固定碳释放氧等作用,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空气将产生积极影响;3、废水:项目建成后设计使用免水生态型环保厕所,将粪尿直接装入专用塑料袋内,然后打包,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区小**粪便消纳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工程部分区域位于官厅水系水源二级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工程无**或改建建设内容,无污染物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应规定;4、本工程噪声主要为生活噪声****停车场噪声。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提倡文明出游,禁止大声喧哗、吵闹;5、本工程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公园游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和园林类垃圾等。项目区内共设置分类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处理;游客生活垃圾其收集主要通过公园内的分类垃圾箱收集,再经环卫部****填埋场处理;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区小**粪便消纳站,进行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配制专门的清理队伍,保证其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对植物和动植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游客入园前生态保护培训,禁止高声喧哗、禁止随意践踏草地、禁止采挖植物、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按照该区域的接待能力控制入园游客数量,避免旅游旺季游客大量涌入。为了控制施工人员和游客进入缓冲区,进行实时监控,并****自然保护区进行现状调查;在缓冲区实验区边界设置隔离带;野鸭湖公园内设巡检人员,定期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在游览过程中护林防护及防治病虫害的意识;2、本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在进****停车场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工程周围视野开阔,有利于汽车尾气迅速扩散,且公园内部的绿化率较高,有利于净化气体。运营期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本郊野公园内,且栽植的丰富林地具有净化空气、固定碳释放氧等作用,对工程区及周边环境空气将产生积极影响;3、废水:运营期设计使用免水生态型环保厕所,粪污直接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区小**粪便消纳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工程在官厅水系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无**或改建建设内容,无污染物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应规定;4、本工程噪声主要为生活噪声****停车场噪声。本工程运营期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提倡文明出游,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加强管理,禁止鸣笛、且对公园门口及公园内车辆进行有效疏通;5、固废: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公园游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和园林类垃圾等。项目区内共设置分类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处理;游客生活垃圾其收集主要通过公园内的分类垃圾箱收集,再经环卫部****填埋场处理;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区小**粪便消纳站,进行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配制专门的清理队伍,保证其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现状调查,工程建成后,工程区主要仍以灌草地、林地生态系统为主,本工程建设对保护区野生动物及其生境影响相对较小。本工程的实施没有破****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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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提倡文明出游,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 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加强管理,禁止鸣笛、且对公园门口及公园内车辆进行有效疏通 | 厂界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工程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公园游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和园林类垃圾等。项目区内共设置分类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处理;游客生活垃圾其收集主要通过公园内的分类垃圾箱收集,再经环卫部****填埋场处理;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区小**粪便消纳站,进行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配制专门的清理队伍,保证其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公园游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和园林类垃圾等。项目区内共设置分类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处理;游客生活垃圾其收集主要通过公园内的分类垃圾箱收集,再经环卫部****填埋场处理;生态卫生间打包粪尿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区小**粪便消纳站,进行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配制专门的清理队伍,保证其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在缓冲区和实验区边界设置隔离带。游客入园前生态保护培训,禁止高声喧哗、禁止随意践踏草地、禁止采挖植物、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按照该区域的接待能力控制入园游客数量,避免旅游旺季游客大量涌入。为了控制施工人员和游客进入缓冲区,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动物多样性和植物群路进行监测 | 对植物和动植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游客入园前生态保护培训,禁止高声喧哗、禁止随意践踏草地、禁止采挖植物、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按照该区域的接待能力控制入园游客数量,避免旅游旺季游客大量涌入。为了控制施工人员和游客进入缓冲区,进行实时监控,并****自然保护区进行现状调查;在缓冲区实验区边界设置隔离带;野鸭湖公园内设巡检人员,定期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在游览过程中护林防护及防治病虫害的意识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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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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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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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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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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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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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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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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