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根据《****年产1200万m2墙地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年产1200万m2墙地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补充分析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1200万m2墙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市磁灶镇钱坡村**252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6条墙地砖生产线,配套建设2座4000型喷雾干燥塔和1座6000型喷雾干燥塔,实际生产规模为墙地砖987万m2/a(213809t/a)。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及生活办公设施组成。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5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7%。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墙地砖987万m2(213809t),验收范围为6条辊道窑生产线、座6000型喷雾干燥塔、2座4000型喷雾干燥塔及其配套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与原环评内容变化情况说明》的结论,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1)有组织废气
喷雾干燥塔废气经3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脱硫塔”处理后通过2根33m高和1根46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硫塔排放口设置了采样点,根据监测结果,干燥塔废气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83号修改单标准限值,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符合干燥塔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要求。
窑炉烘干废气通过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塔处理后再通过1根48m高排气筒排放,在脱硫塔进气口(2个)、脱硫塔排放口设置了采样点,根据监测结果,窑炉废气排放符合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83号修改单标准限值,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窑炉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46mg/m3,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 规定的限值,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厂内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废砖坯、废瓷砖、废气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收集回用于球磨;脱硫循环水池石膏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废保温棉回用于窑炉保温;铁渣和炉渣由******加工厂回收;喷墨空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由意达加(**)****公司定期回收;废机油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回用生产过程中机械维修保养;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及有效利用达100%。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干燥塔废气经3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脱硫塔”处理后通过2根33m高和1根46m高的排气筒排放,窑炉烘干废气经石灰石膏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根4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减震垫减震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年产1200万m2墙地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且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
(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运行记录以及日常监测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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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