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变更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由乙方负责派遣6名项目管理工程师(其中3人为土建专业、3人为****公司开展新能源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项目进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相关设计、采购、图纸技术确定;设备及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送电、联调等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全过程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具体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并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招标人进行专业培训、配合招标人梳理人员管理职能提出管理建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采购范围
1 | XC****1063N00001 | F****011 | F****011 | 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 | 1 | 项 | 华能澜沧江(****公司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 | 2024-10-28 | 2024-11-10 | 2025-12-31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光伏项目或架空线路工程项目施工或监理或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签署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正在履约的项目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实施)。 (3)人员要求: (a)土建专业工程师(3名):①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半年以上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证书扫描件;③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光伏或架空线路项目的土建专业工作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封面页、合同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关键页;若上述合同文件未能反映出本人业绩,请补充提供任职文件或甲方证明材料)。 (b)机电专业工程师(3名):①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半年以上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证书扫描件;③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光伏或架空线路项目的机电专业工作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封面页、合同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关键页;若上述合同文件未能反映出本人业绩,请补充提供任职文件或甲方证明材料)。 (4)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04日11时00分止(**时间,下同),****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uum.****.cn/),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1时0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