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就****海**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银行定点服务(二次重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海**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银行定点服务(二次重招)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招标需求 |
****海**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银行定点服务 | 三年(36个月) | 满足国家银监会有关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 ****海**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银行基本账户、托管账户、募集户的开立、资金的保管、拨付、结算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服务要求”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银行****委员会(****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2.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机构且在**应设置有分支机构;
2.3投标人不包括支行及以下的分支机构;
2.4投标人总行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投标人获得总行的批准或授权且有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实际经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5投标人总行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得低于8%)、不良****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不得高于5%)、拨备覆盖率(根据银监发【2018】7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120%)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6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2.8 同一总行下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1 月 8 日23时59分前在“**区基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2、未下载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基层公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基层公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22 日 9时00分(**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厅(**区骆驼街道**南路55号)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开标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投标大厅”及“掌上投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后 60 分钟内在“**基层公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公告发布的媒介:**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
十、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2、同一总行下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3、未下载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市高新区星**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华飞龙、黄斌
联系电话:135****3420、135****1384
****公司:****公司
技术支持:0574-****7268;180****0830; QQ 群:****5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