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设局:
你单位《****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址、规模及内容
同意你单位****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经开区内,主要对区内****、**望景苑等居民小区雨污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总长约50km;对**路、**路、**路、**东路、**路共5条道路雨水管道实施改造,改造总长约20km;建设其他防汛排涝相关配套设施。
三、工程方案
1.居民小区雨污水管道改造:**小区设置独立污水收集管道,接入小区内部污水管道;老旧小区将原来直排入地面的洗衣污水接入小区内部污水管网,将原来接入雨水管网的阳台排水进行截流,改至污水井;将庭院范围雨、污水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
2.市政道路雨水管道改造:在交叉口凹点处、道路纵坡最低点处及匝道坡底等易积水处增设单、双、多篦雨水口;将化粪池与小区内污水管道连接,保证正常运行;对检查井内外壁进行抹面加固,增强防腐能力。
3.“小散乱”改造:餐饮、****理发店等场所设置隔油、沉淀和毛发收集等预处理设施;小餐饮和夜排档集中区域,因地制宜设置餐饮污水公共倾倒排放口。
4.路面恢复:管道开槽回填后恢复路面结构层与现状路面结构层保持一致,绿化带采用素土回填,路面恢复现状道路标高。
四、环保、安全、节能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3、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相关举措。
五、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概算》等文件,工程概算总投资39405.97万元(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消防、防雷、市政、水利、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的通知》(苏发改区域发〔2022〕933号),落实以工代赈和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相关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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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