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2MA497CX89R | 建设单位法人:余坚 |
周天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镇兴华路113****交通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至**高速公路**至鄂豫界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14.40115,114.41222,114.41669,114.42518,114.43136,114.43711,114.44389,114.44941,114.45947,114.46346,114.46445,114.46535,114.46827,114.47342,114.48054,114.48415,114.48715,114.48986,114.4893,114.48732,114.47823,114.47651,114.4669,114.46587,114.46793,114.4729,114.47908,114.4935,114.49934,114.50603,114.50702,114.50651,114.50775 纬度: 31.36335,31.38157,31.40036,31.42053,31.4353,31.44543,31.45856,31.46791,31.47857,31.48568,31.48947,31.50874,31.51692,31.52224,31.52911,31.53606,31.55623,31.56611,31.5768,31.59612,31.62582,31.63389,31.66084,31.67339,31.68609,31.69579,31.70438,31.71835,31.72693,31.74068,31.7482,31.7576,31.7693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06 |
鄂环审〔2019〕1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1983 |
10775 | 运营单位名称:**交投京珠高速****公司 |
****0100MA49HWX6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4020870 | 验收监测单位:**** |
914********4020870 | 竣工时间:2022-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8952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阶段主线全长48.388km;永久占地413.02km2;全线共设置桥梁12766m/38座;设互通式立交5处,通道、**45处,涵洞98处;设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实施阶段主线全长48.276km;永久占地386.1596km2;全线共设置桥梁10486.72m/36座;设互通式立交5处,通道、**55处,涵洞117处;设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 |
项目主线长48.276km,较环评主线长48.388km减少0.112km,线路长度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施工期和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应从工程和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施工期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堆料场、取弃土场和施工场地、营地;禁止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源保护区,施工现场应设置水源保护区宣传标牌,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工作,加强人员管控,杜绝违规活动,切实减少对水源地的不利影响;二、施工现场及灰土拌合站土石方作业期间采用洒水方式减轻TSP污染;拌和场应距离居民区150m以外,采用先进施工设施,洒水降尘,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期应严格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要求,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三、对沿线66个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防护措施,共设置声屏障44处,隔声窗15处,运营期跟踪监测,预留500万元噪声防护费用;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涉水桥梁的车辆防撞护栏和桥面雨污水、车辆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系统设计,设立警示标志。 定期开展桥梁收集雨污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迅速整改解决。杜绝事故废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运输事故的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制定水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并定期演练,****政府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场站车辆清洗、拌合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隔油池,食堂及厕所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本项目未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堆料场、取弃土场和施工场地、营地。本项目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并施工现场设置水源保护区宣传标牌,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人员管控,重点落实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服务区,收费站和停车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相关要求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冲厕,不外排;二、施工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地方道路交叉地段、临近居民区域、拌合站、施工便道等易扬尘施工场所经常进行洒水处理,以减轻扬尘污染。水泥、砂、石灰、粉煤灰等易洒落散装粉质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时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漏等行为,以减少扬尘污染。渣土及时清运,临时集中堆放的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转运车辆中装载高度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用苫布遮盖物料、渣土、垃圾等,转运作业时不洒不漏。砂石物料分类集中堆放,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挡,并用密目网或防尘布等其他遮挡材料进行覆盖;三、建设单位为沿线46处敏感点设置了85道声屏障,对吕王收费管理设施处设置了1道声屏障,全线共设置86道声屏障,共12685延米;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均已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四、本项目在同兴隧道出入口、刘家田大桥、大路村大桥、茶坳村大桥(竹竿河1号桥)和郑家湾大桥(竹竿河2号桥)设置了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其中同兴隧道出入口设置收集管线约800m,事故池容积100m3×2;刘家田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和200m3×1;大路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400m,事故池容积150m3×1;茶坳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郑家湾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200m3×2。本项目在跨河桥梁两侧设置了加强型防撞护栏,有效避免了危化品泄漏对跨越水体造成的影响。同时设置了警示牌、限速标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至**高速公路**至鄂豫界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3****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420922-2023-007-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优化线路,减少林地和耕地的占用,做好征地补偿和拆**置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以环保优先为原则,优化了路线及工程设计,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场地的选址,尽量做到永临结合,其中5#综合场和1#基层站设置在互通、收费站等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优化了项目土石方调配方案,充分利用工程弃方进行路基回填。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积极落实占地手续,****政府的土地调整、征地补偿及拆**置工作,防治次生环境问题。指挥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置工作,根据现场调查的实际情况发放安置补助费,保障不降低征地拆迁户生活水平。本项目在占****林业局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7376 | 0 | 0 | 0 | 0.738 | 0.73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17 | 0 | 0 | 0 | 0.002 | 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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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MABR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 | ****服务区,四姑停车区,四姑收费站,吕王收费站,黄****收费站各设置1台MABR污水处理装置对污水进行处理。服务器和停车区的处理能力分别为100t/d,50t/d,四个收费站的处理能力为15t/d。 | 服务区,****收费站的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相关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水生化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处理效果能满足使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声屏障 | 交通干线两侧红线外35m内区域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红线外35m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全线目前共有敏感点84处,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建设单位对46处敏感点设置了86道声屏障,共12685延米。 | 各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制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附属设施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 附属设施均设有垃圾箱/垃圾桶,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工程在进行路基开挖、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各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预防森林火灾。林区路段施工中,应加强林区防火工作,在施工区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并巡回检查,预防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主线高速公路绿化时,应在林带的交界处充分利用道路、水沟等,因地制宜开辟永久性的防火隔离带;在能够种植树木地段选种耐火防火树种,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的识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肆意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公路占用**县省级生态公益林3.9476hm2,根据《**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对于永久占用省级生态公益林**松林,直接采取经济补偿,该项工作的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另外,下阶段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和占用生态公益林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单位除支付被征用林地的单位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外,尚需支付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 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作农肥;运营期该路段路面径流流水主要流入道路边沟,排入附近沟渠或水塘,另外在跨越竹竿河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工程设置的竹竿河1号桥、竹竿河2号桥、竹竿河大桥跨水体桥梁建设时,施工便道要尽量减少对河滩的开挖。 | (1)本项目在进行路基开挖、临时施工场所设置时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并在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 (2)本项目林区路段施工时,在周围山林中设置了防火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巡回检查,加强了施工人员防火教育培训工作,杜绝森林火灾。 (3)绿化景观设计根据边坡不同的防护形式,采用不同的绿化设计,大乔木的种植可结合周围自然景观进行,尽量选择乡土树种,利用观叶乔木、观花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进行搭配,保护植物和生态的多样性。 (4)施工单位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严禁施工人员肆意捕杀野生动物,增强了施工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和对保护动物的识别能力。 (5)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用地和占用生态公益林审批手续并向被征用林地的单位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 (6)部分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作农肥。 (7)本项目在同兴隧道出入口、刘家田大桥、大路村大桥、茶坳村大桥(竹竿河1号桥)和郑家湾大桥(竹竿河2号桥)设置了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其中同兴隧道出入口设置收集管线约800m,事故池容积100m3×2;刘家田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和200m3×1;大路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400m,事故池容积150m3×1;茶坳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郑家湾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200m3×2。 (8)本项目跨水体桥梁建设时,采取围堰方式开展涉水施工工作,尽量减少对水体的占用和堤岸的开挖。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涉水桥梁的车辆防撞护栏和桥面雨污水、车辆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系统设计,设立警示标志。 定期开展桥梁收集雨污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迅速整改解决。杜绝事故废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运输事故的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制定水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并定期演练,****政府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 (1)本项目在同兴隧道出入口、刘家田大桥、大路村大桥、茶坳村大桥(竹竿河1号桥)和郑家湾大桥(竹竿河2号桥)设置了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其中同兴隧道出入口设置收集管线约800m,事故池容积100m3×2;刘家田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和200m3×1;大路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400m,事故池容积150m3×1;茶坳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郑家湾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200m3×2。 (2)本项目在跨河桥梁两侧设置了加强型防撞护栏,有效避免了危化品泄漏对跨越水体造成的影响。同时设置了警示牌、限速标志。 (3)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至**高速公路**至鄂豫界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3****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420922-2023-007-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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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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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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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工程在进行路基开挖、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各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预防森林火灾。林区路段施工中,应加强林区防火工作,在施工区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并巡回检查,预防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主线高速公路绿化时,应在林带的交界处充分利用道路、水沟等,因地制宜开辟永久性的防火隔离带;在能够种植树木地段选种耐火防火树种,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的识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肆意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公路占用**县省级生态公益林3.9476hm2,根据《**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对于永久占用省级生态公益林**松林,直接采取经济补偿,该项工作的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另外,下阶段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和占用生态公益林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单位除支付被征用林地的单位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外,尚需支付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 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作农肥;运营期该路段路面径流流水主要流入道路边沟,排入附近沟渠或水塘,另外在跨越竹竿河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工程设置的竹竿河1号桥、竹竿河2号桥、竹竿河大桥跨水体桥梁建设时,施工便道要尽量减少对河滩的开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在进行路基开挖、临时施工场所设置时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并在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 (2)本项目林区路段施工时,在周围山林中设置了防火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巡回检查,加强了施工人员防火教育培训工作,杜绝森林火灾。 (3)绿化景观设计根据边坡不同的防护形式,采用不同的绿化设计,大乔木的种植可结合周围自然景观进行,尽量选择乡土树种,利用观叶乔木、观花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进行搭配,保护植物和生态的多样性。 (4)施工单位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严禁施工人员肆意捕杀野生动物,增强了施工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和对保护动物的识别能力。 (5)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用地和占用生态公益林审批手续并向被征用林地的单位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 (6)部分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作农肥。 (7)本项目在同兴隧道出入口、刘家田大桥、大路村大桥、茶坳村大桥(竹竿河1号桥)和郑家湾大桥(竹竿河2号桥)设置了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其中同兴隧道出入口设置收集管线约800m,事故池容积100m3×2;刘家田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和200m3×1;大路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400m,事故池容积150m3×1;茶坳村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150m3×3;郑家湾大桥设置收集管线约1000m,事故池容积200m3×2。 (8)本项目跨水体桥梁建设时,采取围堰方式开展涉水施工工作,尽量减少对水体的占用和堤岸的开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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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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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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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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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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