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高端智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施工有关
****高端智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高端智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10-25至2024-10-31,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高端智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省/**市/**市/建筑陶瓷产业区****现有厂区内 | ||||
**** | ||||
核工业**0研究所 | ||||
改扩建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建陶产业园,已通过****委员会备案同意(2307-360983-04-01-273333),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5°29'19.143",北纬28°09'20.473"。项目四至:企业东面160m为北头村,南面为林地,西面570m为后塘新村,北面临S218省道,过省道为上舍村(距厂界40m,距最近生产车间380m)。占地面积125872m2。 现有厂区情况:****建筑陶瓷项目于2007年11月****保护厅批复(赣环督字〔2007〕371号),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0年7月建成,共7条生产线,并于2013年4****保护厅的验收(赣环评函〔2013〕78号);二期工程于2013年9月建成,建设1条陶瓷生产线,并于2021年6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已批复的16条陶瓷生产线已建8条(1#~6#及9#、10#),剩余8条生产线不再建设,实际产能共计3504万m2(比验收产能3270万m2扩大7.16%,属于合规范围内)。 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8条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2条生产线,利用二车间内南侧空置厂房进行改造**7#、8#两条生产线、利用现有空置厂房重新装修为球釉车间、浆料存储中转及喷雾制粉车间,拆除已停用煤气站,4#砂仓改建为原料仓库,2#仓库作为成品仓库,**废水、废气处理工程等环保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以外购粘土、混合泥、钾钠砂、中温砂、水磨砂、石粉、硅酸锆、色釉、釉料、水玻璃、水性墨水等为原辅料,,使用清洁能源,经干配料、球磨、坯料制备、喷雾干燥塔制粉(1100℃)、陈腐、压制成型、干燥器干燥(150℃)、上釉、喷墨印花、窑炉烧成(1200℃)、抛光磨边、检验包装、成品等工序形成年产2040万m2抛釉砖生产规模,****政府同意,产能置换来自****公司年产能38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5万元,占总投资的1.30%。 |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隔油池、化粪池+生物处理技术(MBR)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入肖江;****园区****处理厂投运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处理厂****园区管****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肖江。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喷雾干燥塔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窑炉烧成废气经SNCR脱硝+脱硫塔(一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二级水喷淋)处理后+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压制成型废气经布袋除尘+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坯料、釉料喂料及球磨废气、粉料中转废气、抛光磨边废气、仓库及运输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确保厂界废气达标,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果无法稳定达标,需进一步进行有组织治理。 运营期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年修订)中表5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年修订)中表6无组织排放厂界限值;TVOC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一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排放监控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烟气脱硝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氨逃逸的规定(浓度应低于8mg/m3)。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尘、沉淀罐污泥、含铁污泥、脱硫石膏,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及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设计、建设、运行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破碎机、球磨机、抛光机、磨边机等机械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坯料喂料区外延100m,釉料喂料区、粉箱区、喷墨房、抛光磨边区、4#砂仓外延5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公示期未收到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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