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伤认定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工伤认定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鸿越大道以北、景德路以东(鸿运商务楼五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工伤认定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市发生所有工伤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及分析。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伤案件调查取证及分析完成。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仁奎、丁继华、王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市**路99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联系电话:139****8370、191****032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
地 址:**省**市**市**路99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139****8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
联系方式:191****0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9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