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省道大修(提质改造)工程江华G207线大修工程
澄清(更正)公告
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澄清(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一类乙级以上(含一类乙)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乙级以上(含乙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于公布**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于公布**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于公布**省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关于**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关于**省公路养护资质换证期间继续延续原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湘交函〔2023〕1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符合中****运输部令 2021年第 22 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运输部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等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做相应更正: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符合中****运输部令 2021年第 22 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运输部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19日9:00时。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及最新澄清更正的招标文件为准。以上更正内容敬请所有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
地址:**市沱江镇长征路247号
联系人:盘小明
电话:151****8887(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
地址:**省**县湘龙街道大华路 1号碧桂园翘楚棠小区 Y-5 栋 1104 号
联系人:夏**
电 话:133****6978(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