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A2MA9AQ****4401
二、合同名称:**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砂石骨料加工及销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砂石骨料加工及销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1
联系方式:138****187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市括苍镇井头村
联系方式:135****55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砂石骨料加工及销售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采购人将位于**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山的砂石骨料加工及成品销售服务进行发包。
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生产的砂、碎石规格为:机制砂0~4.75mm、制碎石4.75~31.5mm的各种规格;制砂、碎石比例约为4:6(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服务时间:60个月,以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开始计算,并在7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工作,在15日内投入生产
服务标准:投标人生产的砂石产品须符合国家《建设用砂》Ⅱ类、Ⅲ类技术要求(GB/T 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Ⅱ类、Ⅲ类技术要求(GB/T 14685-2011),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不定期检测,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