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智能化楼宇控制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方就该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公示内容存有意见,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并同时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仅为需求公示,无须报名)。
一、项目名称:智能化楼宇控制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数量 | 地点 | 备注 |
1 | 智能化楼宇控制系统 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套 | 95万元 | 95万元 | 1 | **** | |
合计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理由:本运维项目包含的子系统多,涉及视频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专业性强,需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确保中标后有能力实施运维服务。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驻场实施服务。
2.服务地点:****。
3.服务方式:采用驻场运维服务方式;各系统、设备巡检,各系统设备定期保养,故障处理、应急维护保障,系统和软件备份及恢复,易损易耗设备留有备件,重要节日保障,现场技术支持及测试调试等。合同期内任何时间发生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不再额外收取其它费用。
六、项目技术要求
见附件1.doc。
七、意见反馈
1.如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并同时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docx),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1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九、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助理
电话:09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