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材采购工作,****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我校现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比选,****超市、经销商、代理商前来现场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米面粮油类(选一备一)
2.鲜肉类(选一备一)
3.干调类(选一备一)
4.蔬菜类(选一备一)
5.冷冻制品类(选一备一)
6.蛋类(选一备一)
7.奶制品类(选一备一)
8.水产品(选一备一)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学校比选会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6.必须具备对公账户,能够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学校食堂食材必须符合新版《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相关的检验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2.油必须符合相关的检验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3.猪肉等必须具有检****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图章的新鲜猪肉;
4.干调等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5.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比选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配送人员健康证。②比价资料。
2.以上材料,比价企业应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封装文件袋,在2024年11月6****学校警务室。比选现场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1.比选公示:****学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2.签订供货合同:****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3.在供货期内如发现食材有质量、重量等问题,按退出机制处理。
END
编辑|何春雨
审核|吴玉波
监制|赵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