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2024年备品备件零星物资采购(第二批)
比选公告
本****处理厂2024年备品备件零星物资采购(第二批)(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比选范围:****处理厂2024年度所需的备品备件,具体以实际采购清单为准。
2.2交货地点:****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2月28日,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后,合同终止。
2.4服务内容及要求:
2.4.1根据比选人采购需求,为比选人提供备品备件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2.4.2参选人中选后按比选人的要求对采购物资及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常规计划性货物的交货期为24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应急物资材料需在90分钟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第一次未在响应时间内到厂比选人将进行口头提醒,第二次未在响应时间内到厂比选人将进行书面提醒,第三次未在响应时间内到厂比选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2.4.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2月28日,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后,合同终止。
2.4.4结算:按照中选单价,根据双方认定的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2.5质保期:120天。
3.1对参选人适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参选人才有资格参选,否则为废标。
3.2参选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机电设备或备品备件类物资生产或销售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3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 日至参选截止日具有类似本次采购的备品备件销售业绩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业绩均可),并加盖参选人鲜章)
3.4参选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参选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4 年 7 - 9 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注:参选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5参选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服务对象盖章确认的用户服务评价证明(详见附件)。
3.6承诺函(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1)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参选或中选后转包;
(3)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4)承诺中选后按比选人的要求对采购物资及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常规计划性货物的交货期为24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应急物资材料需在90分钟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若3次无故拖延,不能按时送货,比选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参选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参****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参选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参选人”名单不定期更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若参选人在参加各类招参选活动及中选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参选人的重伤及以上****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参选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选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参选人承担;
(3)参选人2021年1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参选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参选,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参选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参选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参选人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参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各参选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参****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递交纸质参选文件)。参选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并报价(系统报价需与纸质版参选文件报价一致)。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者,视为废标。
4.4参选人在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方式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参选文件。
5.1电子版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11月 8 日 10 时 00 分(**时间)前,参选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时间),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参选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77****0904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系人:崔畅
电 话:138****4537
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