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荻港****小学111号
中标金额:26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周大成,注册编号:皖234****238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范围:********中心建设项目 要求:合格 时间:45个日历天 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祖平,郑伟,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2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1、项目名称:******活动室建设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0日;2、项目名称:****中学****中心改建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3、项目名称:**区荻港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租房(高山小区)简装工程;时间:2024年1月2日;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182****010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180****15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升华大厦909
联系方式:182****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8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