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7
夏审管函〔2024〕115号
关于**2024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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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2024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2024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性质:改造
四、建设地址:****人民医院家属院、人民检察院家属院、**社区地税小区、****小学家属院、晋新小区内部。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医院家属院、人民检察院家属院、**社区地税小区、****小学家属院、晋新小区内6栋住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墙面改造5645.0㎡,更换窗户3340.0㎡,阳台地板及侧板改造1720.0㎡,窗口改造1090.0㎡。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3万元,预备费21.5万元。资金来源: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外(按135元/㎡补助),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00012);
(2****财政局《关于**2024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的承诺》。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