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区青光2#综合能源站项目 | **** | **市**区光晨道与双青路**东北侧 | 世纪鑫海(天****公司 | ****拟于**市**区光晨道与双青路**东北侧建设“**区青光2#综合能源站项目”。项目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54392.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4层能源站主体,建筑面积为10929.32m2,在能源站内设置2台14MW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1台29MW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6台2.8MW 冷凝燃气热水锅炉及其相关配套设备,**厂内各类支干线管网、地上调压柜、厂区内一次网及换热站。****服务区域范围分为三部分:①韩家墅1-4#地、融创宸光壹号地块、**新鸥鹏 8#地;②李房子一、二期还迁房,以及李房子其余三个地块;③大华五个地块。供热面积约为168.41m2。远期建设内容及配套供热主管网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 (1)废气:项目每台燃气锅炉均内置高效低氮燃烧器,1台29MW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2台14MW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6台2.8MW冷凝燃气热水锅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独立的总排口排放。最终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内的锅炉、补水泵、循环泵、鼓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设置墙体吸声材料、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夜间限值要求,南侧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昼、夜间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海绵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由物资部门回收。生****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 | 无 |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