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十亩园 24 号
成交金额:伍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559500.00元)
评审报价:伍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55950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自然保护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根据网格化巡护汇总情况,对保护区范围内已发现的枯死松树进行清理和除害处理工作,对今后发现的枯死松树即死即清;对永来村入口区域、天子墓山与**交界区域、逍遥至黄毛培道路两侧、茗坑下雪堂周围区域、枯死松树样本检测发现疑是的区域进行打孔注药80000剂。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三、服务需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防治结束后,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所有区域进行详细全面检查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组长)、姜素芳、胡小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83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联系电话:0563-****996;地址:**县华阳镇城墙路151号,联系方式:0563-****392。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城墙路151号
联系方式:056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63-****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