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8日15:00****集团有限****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口)举行现场拍卖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开发区**东路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终止使用日期为2061年5月9日。起拍价319.5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工作时间)。
2、有意竞买者****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拍卖会场进行现场竞价。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本人身份证及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授权竞买的,须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3)授权竞买的,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6时止。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0********910****00018
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直接抵扣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电话:
1、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联系电话:130****9228袁女士、183****3067李先生。
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协议: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公司支付成交价0.47%的拍卖佣金。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佣金从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6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协议》(样本见本公告附件),按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并履行相关义务。
七、特别说明:
1、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投资****政府、****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准入政策,具体情况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葛先生,181****1001),否则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依房管及土地部门实际测绘数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现状仔细了解、现场踏勘,自行预算,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一经报价,即视为承认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在签订《转让协议》后15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付清款项后,委托人在20日内以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成交标的,并协助竞得人办理相关权证的过户手续,办理相关权证过户的所有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原权利人和竞得人各自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权证不能过户的瑕疵担保责任。
******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