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号宁水审发〔2024〕135号 | 发布日期2024-10-18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
有效 |
****水利厅****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135号
****监测总站:
关于审查审批《****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初步设计的请示》(宁水保站发〔2024〕22号)收悉。我厅组织对随文报送的《****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监测站点的监测成果对分析引起水土流失因素、支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评价区域水土保持成效具有重要作用。****监测站点现有仪器设备多为人工观测,自动化程度不高,实验观测用房不****监测站点建设标准。****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项目,对拓展水土保持监测手段、提高监测精度,掌握全区水土流失变化情况,科学评估水土流失影响,以更高水平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水文及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水文气象基本参数。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384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920毫米。
(二)基本同意区域地质评价结论。项目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三)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和结论。项目区主要的地层岩性为黄土状粉土。黄土状粉土具有湿陷性,工程中应予以重视。
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总体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主要对海****监测站和刘湾、**山监测点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区域水土保持监测能力。
(二)工程总体布置。
****监测站点布局,****监测站及其下设的刘湾、**山2个监测点,改造观测设施、购置监测设备。
(三)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径流小区观测平台24处。购置配备径流泥沙自动观测系统20套,土壤水分监测仪28套,自动蒸发仪1套,遥测雨量计3台,植被盖度仪器1套,植被盖度解译软件1套,监控设备3套。配套取土钻、烘箱、量杯、电子天平、水准仪等实验仪器设备。提升改造监测和实验用房。
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细化监测站点设施布局和设计,优化监测站点设备配备和选型,并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和设备安装方案。
(二)基本同意工程所需块石料和砼骨料外购解决。
(三)基本同意工作进度安排。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五、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原则,按照2024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674.65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费解决。
六、工程管理
****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主持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总站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四)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水利厅。
附件:****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工程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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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工程
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工程费 | 设 备 购置费 | 独 立 费 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51.93 | | | 251.93 |
一 | 监测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251.93 | | | 251.93 |
| 第二部分 设备及安装工程 | 30.54 | 317.55 | | 348.09 |
| 第一至二部分合计 | 282.47 | 317.55 | | 600.02 |
|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 | | 54.98 | 54.98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14.40 | 14.40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 11.88 | 11.88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 | 21.64 | 21.64 |
四 | 其他费用 | | | 7.06 | 7.06 |
|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 282.47 | 317.55 | 54.98 | 655.00 |
| 基本预备费 | | | | 19.65 |
| 总投资 | | | | 67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