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3.2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②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7.2 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7.3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未完成建设的剩余工程,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对项目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并承诺自行解决原施工单位的退场事宜; 7.4 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往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