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窦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1MA0094FW4M | 建设单位法人:王国华 |
张圣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窦店镇田家园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处理厂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窦店镇田家园村 |
经度:116.04778 纬度: 39.653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6 |
房环审〔2023〕00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712.82 |
8712.82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1MA0094FW4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企****公司 |
****0106MA007XX134 | 验收监测单位:**博实****公司 |
****0106MA01871E1P | 竣工时间:2020-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xgk/8234.asp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市**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处理厂(以下简称“****处理厂”)位于**市**区窦店镇田家园村,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0m3/d。占地面积9063.68m2,建筑面积2877.99m2。项目收水范围为**大窦路、南至房窑路、西至大石河、北至阎周路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 实际建设情况:**市**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处理厂(以下简称“****处理厂”)位于**市**区窦店镇田家园村,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0m3/d。占地面积9063.68m2,建筑面积2877.99m2。项目收水范围为**大窦路、南至房窑路、西至大石河、北至阎周路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AAOA+MBR+NaClO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AAOA+MBR+NaClO消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包括服务范围内收集的生活污水以及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小部分回用于预处理格栅清洗、膜在线反洗后回流至处理系统。废水经“AAOA+MBR+NaClO消毒”后排入大石河;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处理厂产生的恶臭。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取池体加盖封闭,各处理区集中设置并进行封闭,并且污泥处理设施置于室内,产生的恶臭经过集气管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离子除臭系统净化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的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风机和泵类等。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墙体隔声和基础减震等噪声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污泥、栅渣和废活性炭。污泥及栅渣产生量为6657.6t/a,污泥经脱水后与栅渣一并运往**高****公司进行处理;活性炭产生量为2t/a,更换后的活性炭由厂家直接收回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9t/a;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在线监测废液产生量为0.6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以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包括服务范围内收集的生活污水以及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小部分回用于预处理格栅清洗、膜在线反洗后回流至处理系统。废水经“AAOA+MBR+NaClO消毒”后排入大石河;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处理厂产生的恶臭。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取池体加盖封闭,各处理区集中设置并进行封闭,并且污泥处理设施置于室内,产生的恶臭经过集气管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离子除臭系统净化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的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风机和泵类等。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墙体隔声和基础减震等噪声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污泥、栅渣和废活性炭。污泥及栅渣产生量为6657.6t/a,污泥经脱水后与栅渣一并运往**高****公司进行处理;活性炭产生量为2t/a,更换后的活性炭由厂家直接收回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9t/a;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在线监测废液产生量为0.6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以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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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备 | 《****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 |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包括服务范围内收集的生活污水以及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经“AAOA+MBR+NaClO消毒”后排入大石河 | 废水排放水质满足**市地方标准《****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的B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离子除臭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处理厂产生的恶臭。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取池体加盖封闭,各处理区集中设置并进行封闭,并且污泥处理设施置于室内,产生的恶臭经过集气管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离子除臭系统净化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NH3、H2S和臭气排放浓度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的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的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风机和泵类等。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墙体隔声和基础减震等噪声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处置须执行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其中栅渣、污泥、在线检测废液等须运至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禁止随意处置。 |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污泥、栅渣和废活性炭。污泥经脱水后与栅渣一并运往**高****公司进行处理,更换后的活性炭由厂家直接收回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以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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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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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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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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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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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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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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