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 | **市**区延静里中街3号院甲6号楼-2至22层101内11层1102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4,786,155.00元 | 85.81 |
合同包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中匠福****公司 | **市**区北太路1633****科技园科盛路1 、3 、5号自编1栋701房718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3,244,725.00元 | 83.75 |
合同包3(居家上门服务一包):
**市杏健****公司 | **市**三**路10号厂房4-5层 | 综合评分法 | 是 | 1,683,540.00元 | 85.07 |
合同包4(居家上门服务二包):
****集团有限公司 |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广场6-2-605 B区 | 综合评分法 | 是 | 1,660,260.00元 | 87.33 |
合同包5(居家上门服务三包):
******公司 | **自治区**市**区展****广场C座2108-2112 | 综合评分法 | 是 | 1,492,000.00元 | 83.76 |
合同包6(居家上门服务四包):
******公司 | **市**区龙蟠路155号-15 | 综合评分法 | 是 | 769,818.51元 | 86.78 |
合同包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服务类(****)
1-1 | 养老服务 | 家庭养老床位(**县、**、**、**) | 服务区域:**县、**、**、**。服务对象范围 应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1)居住在**市范围内、具有**市户籍;(2)年满60周岁的特困分散供养、享受低保的居家老年人;(3)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包括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包括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4)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中标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 1、服务机构须按照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并接受第三方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如下: (1)服务机构须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全过程记录。 (2)服务机构的智能设备须免费开放接口,并接入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并通过信息系统持续做好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的24小时动态管理、远程监护和应急响应服务,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等情况。 (3)服务机构须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上报工作。 2、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经验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指导服务,投标人须在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同时,为家庭照料者开展增能培训,提升其照护技能。 3、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经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服务团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确认签字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且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提供评估设计。 4、投标人须承诺委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完成**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信息填充录入等工作。 2.补贴标准 对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对象,按照不高于5500元/户的补贴标准进行改造补贴(含设备及3年信息通讯费用),据实结算。 3.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截止到2025年5月底,2025年6月初进入验收,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 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 | 4,786,155.0000 |
合同包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服务类(**中匠福****公司)
2-2 | 养老服务 | 家庭养老床位(**县、**、**)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服务对象范围 应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1)居住在**市范围内、具有**市户籍;(2)年满60周岁的特困分散供养、享受低保的居家老年人;(3)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包括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包括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4)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中标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2.服务对象确定 第三方相关评估机构根据各旗县区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申请人数,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需求登记、筛查、统计。同时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初步确定的服务对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完成相应公示(此前已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不再重复评估,只需进行公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结合服务对象意愿及任务数,确定建床服务对象。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还应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对拟建床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改造规划,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主要任务 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截止到2025年5月底,2025年6月初进入验收,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服务机构须按照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并接受第三方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如下:1服务机构须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全过程记录。2服务机构的智能设备须免费开放接口,并接入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并通过信息系统持续做好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的24小时动态管理、远程监护和应急响应服务,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等情况。3服务机构须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上报工作。2、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经验,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指导服务,投标人须在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同时,为家庭照料者开展增能培训,提升其照护技能。3、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经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服务团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确认签字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且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提供评估设计。4、投标人须承诺委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完成**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信息填充录入等工作。 | 3,244,725.0000 |
合同包3(居家上门服务一包):
服务类(**市杏健****公司)
3-3 | 养老服务 | 居家上门服务(**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1,683,540.0000 |
合同包4(居家上门服务二包):
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4 | 养老服务 | 居家上门服务(**县) | 按甲方约定地点执行 | 完全响应 | 截止到2025年5月底,2025年6月初进入验收,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 完全响应 | 1,660,260.0000 |
合同包5(居家上门服务三包):
服务类(******公司)
5-5 | 养老服务 | 居家上门服务(**县、**、**) | 甲方约定地点 | 满足公开招标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 | 截止到2025 年5 月底,2025 年6 月初进入验收,并于 2025年 6 月底前完成验收 | 满足采购单位服务需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 1,492,000.0000 |
合同包6(居家上门服务四包):
服务类(******公司)
6-6 | 养老服务 | 居家上门服务(**、**) | **市(**、**)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1、服务机构须按照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接受第三方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确保居家上门服务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如下: (1)服务机构须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进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全过程记录。 (2)服务机构须积极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开展服务过程及服务满意度等的整体质量审核工作,对于第三方监管机构指出的服务质量等存在的问题,服务机构应及时整改。 (3)服务机构须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上报工作。 2、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经验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指导服务,提升家庭照护者的服务能力。 2.补贴标准 服务期间,为不少于2800名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30次的免费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补贴标准不高于2010元/人,据实结算。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范围 应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 (1)居住在**市范围内、具有**市户籍; (2)年满60周岁的特困分散供养、享受低保的居家老年人; (3)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包括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包括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 (4)自愿接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中标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2.服务对象确定 第三方相关评估机构根据各旗县区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申请人数,进行居家上门服务需求登记、筛查、统计。同时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初步确定的服务对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完成相应公示(此前已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不再重复评估,只需进行公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结合服务对象意愿及任务数,确定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服务对象。 (二)实施内容 1.主要任务 遵循“一人一案”原则,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及其他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旨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使老年人在家中享受到“养老机构”般的标准化服务。 每名老年人项目期内完成上门服务30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其中基础照护服务类、健康管理服务类不少于10次。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截止到2025年5月底,2025年6月初进入验收,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769,818.5100 |
马有生、李晓丽、魏春生、孙振花、敖金娥、杨博(采购人代表)、闫文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协会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7.17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4.86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居家上门服务一包): 2.525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居家上门服务二包): 2.49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居家上门服务三包): 2.238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居家上门服务四包): 1.154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路西公园北街北
联系方式:158****5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开源路海天地产九洲建设办公楼六楼604、605、606室
联系方式:186****05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86****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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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