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防洪排涝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山塘水库修复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智慧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含修建垂钓设施,分散布置生态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提升改造智慧路灯,建设创业摊位等)五大类,涉及**区河道治理53km。项目总投资75735.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547.2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601.41万元,基本预备费5371.34万元等。
2.2 招标规模:**工程费用62547.22万元,设计费:78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项目有关设备的采购、调试和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智能化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竣工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项目后期整体维护。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按施工进度所需提供施工图纸,具体合同中明确。
(2)施工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同时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设计方):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专职安全员(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省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4日至 2024年 11月25日止在**省公共**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 日 9:30时,地点为**市政****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5本项目中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137****8911
联系地址: **省**市**区辉煌大厦14楼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8****2341
联系地址: **省**市**区青草冲小区乡源私房菜4楼
(3)行政监督部门
萍****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823
(4)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在公共**交易网或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省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辉煌大厦14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7****89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青草冲小区乡源私房菜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8****2341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1、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2、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