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邺城**遗址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 ****审批局 以 临审批批字[2024]1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邺城**遗址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临**邺城镇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景观提升、道路铺设、环境风貌整治、停车场建设、广场铺装、围墙建设、景观庭廊及观赏性构筑物的安装、景观灯具照明系统的布设、排水旱溪的建设、配套给排水工程及周边环境的整治美化等。
2.4 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主要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5 项目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周期为600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施工55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
3.1.4.1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凭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4 特别提醒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 月02日00 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07日23 时59分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临**公共**交易平台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异地”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临** 地址:**市**区滏东北大街远大国门B座2001
联系人: 贾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310-****088 电话:0310-****508
接受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受异议联系方式:0310-****508
接受异议联系地址:**市**区滏东北大街远大国门B座2001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0-****648
电子邮箱:****@126.com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详细标准参见《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关于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的通知》
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邺城**遗址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