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5:03 |
预算金额 | ¥10.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琪、贾凤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779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琪、贾凤徕0411-****7797 | ||
附件: | |||
附件1 | 综合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是由**中联****公司自主研发、自主销售、自主维护的软件产品。****是其**地****公司来做软件的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为了避免因不掌握原系统软件架构等核心技术,出现维护服务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所需服务技术不适宜更换软件维护服务的供应商。因此本次采购的****医院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只能由****提供服务, 该公司地址为**省****园区**路555号浦项IT中心1单元10层3号-2。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确定****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园区**路555号浦项IT中心1单元10层3号-2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路40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孙琪、贾凤徕0411-****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