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东校区**校园建设暨警务室改造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一中东校区**校园建设暨警务室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中学东校区内
4、建设单位:****东校区
5、代理机构:****
6、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7、建设内容:本工程包含警务室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发包范围
本项****一中东校区**校园建设暨警务室改造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发包价(最高限价)
发包价(最高限价):129182.95元。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业主要求的有效发票和为期一年的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质保期内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八、现场踏勘
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130****5366
九、发包方式:询价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5时30分
(二)发包地点:****(**市**区小****广场大楼B座1506室)
(三)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电子询价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2、此项目来源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标类别,分别下载发包文件。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cn/bszn/notice.html)。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询价文件费****公司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还,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客服电话:****280095转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询价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询价文件由建设单位在询价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东校区
电话:130****5366
代理机构及电话:****
电话:0564-****866/182****7207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供应商应以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供应商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成交后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量所涉及的造价不予列入工程结算。
(四)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东校区
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