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38乌香路、S328星夏路、S441和陶路)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38乌香路、S328星夏路、S441和陶路)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1-2 | |||||
招标人 | ****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8-340523-04-01-854619 | |||||
最高限价 | ****879.11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市**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王建权199****558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0/29 9:00:00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市东辛庄镇南二台子村 | |||||
投标价(元) | ****452.04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付志强 项目总工:李彪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4184、辽交安B(20)G00321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0799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2021年**市**区赤锦线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省**市仙来东大道347号 | |||||
投标价(元) | ****648.33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舒俊翔 项目总工:张小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赣236********03242、赣交安B(19)G00020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362********840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G533樟分线肖石下至泥水坑段路面大修工程(K93+500-K97+571)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建权;199****5586)。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门:****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