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县梅渚镇2024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县梅渚镇2024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交易会。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县梅渚镇2024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土石方等工程。
2.2建设地点:**县梅渚镇
2.3项目交易范围:本工程为**县梅渚镇2024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土石方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228133.30元;成交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10%):205319.97元;
2.5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符合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政府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决算审核后付至决算审核价款的100%。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由成交人主动向建设单位缴纳决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成交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无质量争议一次性返还。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若响应人不满三家则按项目流标处理。****人民政府(http://www.****.cn/)公开目录--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政府--公共**交易板块公示3日。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侯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交易代理通知第一成交侯选人1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资料获取:****人民政府(http://www.****.cn/)公开目录--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梅渚政府--公共**交易板块,本项目交易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及附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4时30分,地点:****3楼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5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6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4500元。
9.2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单位60万元(不含)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0%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本工程必须由成交单位自行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支付工程价款。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吕主任
电 话:181****0755
交易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87****2770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