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都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技术性能与指标
1、投标(响应)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产品技术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26分;投标(响应)的技术参数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负偏离的),则按以下原则计算:(1)带“▲”项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共17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17分,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1分,最多扣17分; (2)除“▲”项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指标,共125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10分,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0.08分,最多扣10分。 注: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中有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负偏离,该项参数不得分;无要求的可直接响应。(其中1、2、3、…为一项)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技术性能与指标
1、投标(响应)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产品技术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27分;投标(响应)的技术参数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负偏离的),则按以下原则计算:(1)带“▲”项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共17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17分,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1分,最多扣17分; (2)除“▲”项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指标,共125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10分,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0.08分,最多扣10分。 注: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中有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负偏离,该项参数不得分;无要求的可直接响应。(其中1、2、3、…为一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226;联系地址:****中心1号楼9楼
名称:****
地址:**县中都镇**街
联系方式:182****1280
名称:****
地址:**市**区岷**路68****花园A幢2楼2号
联系方式:0831-****208/0831-****221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31-****208/08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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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